--解读《劳动合同法》及应对策略
新快报见习记者 王熙上/文 黎广/图
第18期(总106期)
主题: 新《劳动合同法》解读及应对策略
时间:2007年9月22日
地点: 广州市天河岗顶(好又多超市旁)侨鑫教育大楼附楼605室
策划: 蒋江敏 (新快报经济中心 副主编)
梁锡崴 (广移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嘉宾: 吴晖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原副局长,现任广州人力资源管理人学会会长
主持人语
从明年1月1日起,历经两年多酝酿讨论并获通过的新《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据本期嘉宾介绍,与旧的《劳动合同法》相比,新法增加了若干有利于劳方的条款,如工作地点和职业病危害等防护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合同到期前终止要付经济补偿金条款等等。
对于劳方来说,在拖欠工资、强迫劳动和其他劳工虐待行为屡屡被曝光的今日,该法无疑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福音。然而,一片叫好声中也搀杂了一丝杂音:有外资机构公开表示,新法的实施阻碍了劳动力要素的自由竞争,增加劳动力成本。
实事求是地看,如果完全按照新法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加以执行,企业的用工成本和压力的确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传统行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OEM代工为主)更是如此。当然前提是企业不采取违规违法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需要生存,也需要寻求各种自我保护的措施,这是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博弈。
在嘉宾对新法进行解读后,我们才知道,新法的出台,企业无需过于不安,劳动者也无需过于欣喜。现实的工作该怎么做还得怎么做,彼此不会因为一部单薄的新法而发生翻天的变化。我们长期处于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时代远未结束。只要深入研读新法,我们都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
夏威夷大学一位中国法律问题专家认为,中国的新《劳动合同法》是"在财富差距不断扩大、形势日趋紧张"的背景下出台的,实施这一步骤,反映出"中国政府希望在鼓励投资的欲望和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的需要之间实现平衡"。新法能否实现这种平衡,靠的是劳资双方对新法的正确认识和解读。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付双倍工资;老板不能随便炒员工鱿鱼,否则要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意味着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这一切都将成为现实。
相较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中的部分规定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并加以细化,同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加以规范,改变了许多“游戏规则”。
《劳动合同法》将侧重保护劳动者哪些权利?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新规,以及无固定期限合同将给用人单位带来怎样的挑战?用人单位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劳动合同法》,依法将风险降到最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原副局长吴晖做客本期管理沙龙,结合大量实际案例,解读《劳动合同法》,并在法律框架内探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规避风险的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