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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溪大桥与新光快速捆绑收费?专家建议广集方案

http://gd.sina.com.cn 2005-01-26 09:55 南方网

关注:洛溪大桥何时停止收费?

  前日(1月24日),省人大代表张广宁表示“不赞同取消洛溪桥收费”,取消收费只会使洛溪大桥堵塞更加严重;并称洛溪大桥继续收费可与新光大桥的建设和洛溪大桥的扩建结合起来。

  昨日,南方都市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关于洛溪大桥收费有几种备选方案,但是实施可能性较大的一种是与新光快速路捆绑收费。即洛溪大桥继续收费,而新光快速路开通后降低收费标准,两边的收费共同用来偿还新光快速的贷款,以既保证还贷,又保证平衡交通。

  交通专家表示,从管理的角度看,政府引导公共利益导向,通过综合调控手段,来调剂洛溪大桥的交通问题,是非常合理的。国外亦有这方面的经验。另一方面,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看,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保证市民的公众利益,亦是非常合理的。目前,这两个层次发生了矛盾。如何解决这个矛盾?专家认为,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包括省市人大、老百姓等广集意见,然后政府部门组织专家组,充分论证各个方案的可行性,从中选择最优的方案。通过这种方式决定的方案,最贴近市民,也有利于推动政府部门的工作。

  【支持者】

  收费可以与还贷无关

  昨天,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袁奇峰总设计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收费是一种交通政策的体现,可以与还贷无关。在伦敦,公共汽车以外的车辆进入市区都要收费。这也找不到法律依据,但对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等方面确实有效。从政策运作来看,这种注重整体调节的手段是周全的,有利于保证城市交通的平衡,“是一种好思路,可以鼓励建更多的路桥,甚至可以有更多的捆绑收费”。

  【反对者】

  还贷结束应取消收费

  昨天,省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国家规定,非经营性公路收费站凡已还贷结束的,应立即停止收费,洛溪桥还贷结束后也应取消收费。但路桥收费的审批权在省政府,最后取消收费也由省政府决定。

  【代表委员观点】

  王则楚:不反对收费但须依法

  省民盟副主委、省政协委员王则楚多年来一直对洛溪桥的收费问题颇为关注。昨天,王则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收费是保障老百姓的利益,缓解城市交通也是对老百姓有利的事,但政府必须依法办事,是否收费要按程序经过批准,要经得起老百姓的行政诉讼。

  王则楚介绍说,国家规定,改革开放前政府修建的桥不应当收费。当年武汉市修建了武汉二桥后,曾担心车辆过多造成交通拥护而打算对原来的武汉大桥和新建的二桥一起收费,国务院对此曾专门下通知,禁止其收费。据悉,当时广州的海珠桥、人民桥因为不收费而较拥挤,计划也搞一卡通,国务院下达通知后,便决定了其不合法。“城市路桥资源可替换性很强,于是有关部门最终决定将其纳入大范围的年票制中”。

  王则楚说,1998年省里下达文件规定非经营性路桥在其还贷结束后要还路于民,而最近国务院下达的通知中也指出,所有路桥收费满25年后必须停止收费,如果仍然举债,则由政府来还。

  因此,他认为,如果洛溪大桥还贷完毕后继续收费,应通过一定程序经过批准后才行,“政府要依法办事,即使有些细节法律没有考虑到,仍要按法律来办,要经得起老百姓的行政诉讼”。

  张志远:平衡交通布局需收费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志远表示,他赞成继续对洛溪大桥收费。他认为,交通问题用经济杠杆调节,从合理性上看,洛溪大桥的问题必须综合考虑,如果因为不收费导致洛溪大桥不堪重负,政府管理不好,也会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从合法性上看,洛溪大桥收费的对象已经转移了,不是原业主,而是政府收取,政府将收到的钱用之于民,不会侵害公民权利。不过,政府不能因为有了交通平衡这个理由,而放慢道路建设的速度,政府一定要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同时,张志远强调,如果政府将收来的钱挪用或者调拨到其他项目,人大代表肯定不会答应。

  刘江华:收费用途至关重要

  省人大代表刘江华认为,洛溪大桥问题应该从整体看,如果洛溪大桥不收费,洛溪大桥可能会瘫痪。洛溪大桥的解决方法只有两种,一种就是政府将所有桥路都买下来,然后所有道路都免费通行,但目前做不到,为了交通,洛溪大桥只能收费。关键是收费后钱的用途,不会损害公民权利。

  【市民意见】

  害怕堵车宁愿继续收费

  刘女士(驾车一族):住在番禺一带的居民们特别怕洛溪大桥塞车。每天上下班时间,往往是“无车祸小堵、有车祸大堵”,要是再取消收费,就会有更多的车涌向洛溪大桥,洛溪大桥恐怕真要成为停车场了。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倒霉的还是市民。权衡各各方利益,宁愿洛溪大桥继续收费。

  不能接受继续收费

  吴先生(住祈福新村):洛溪大桥已经收费了那么多年,市民们都期盼着早日取消收费。如果,洛溪大桥还贷期满后,还继续收费,市民非常难接受这种方案。

  两会聚焦

  华南快速干线不妨降低收费(潮白)

  据南方日报报道,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分组讨论上,张广宁代表表示,不赞同取消洛溪大桥的收费,认为对这个问题要全面分析,原来的业主是不能收费了,为了平衡交通,还应该收,取消不能过急。笔者以为,虽然这是张广宁代表的个人意见,但就其广州市市长的身份而言,在一定程度上应该也可以理解为“代表”广州市政府的声音。

  洛溪桥收费问题,一直是省“两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算上本次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省民盟副主委王则楚委员就已经是连续6年对洛溪桥收费提出异议。不仅是在“两会”召开之时,一年当中,每每涉及到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办理情况,都会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笔者也曾以一篇《洛溪桥问题的“死结”》(见本报2004年7月16日A07版),发表看法。人们热切关注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在关注其收费账目的审计问题,关注政府是否兑现“还贷结束,还路于民”的承诺,关注群众的利益是否受损等一系列问题。关注无疑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

  听了张广宁代表的一席话,笔者以为对洛溪桥收费问题当有一个新的认识:原来的目的是还贷,现在则是利用价格杠杆平衡交通流量。虽然还是收费,但收费的性质已经不同了。对这个平衡作用,在广州市生活了若干年的人们都会有一点感受。比如在年票制实行之前,因为海珠桥和人民桥不是贷款修建的,不能收费,于是乎不少车辆宁可绕远道也要“免费”通行,把那两座桥挤得不亦乐乎。稍后一点看,江湾桥和解放桥,可能是贷款来源的特殊性缘故吧,当时的过桥月票不能在此通用,这两桥上,就很少见到机动车的影子。价格的调节作用,就是这样显而易见。

  长期以来,洛溪桥堵车堵得人们怨声载道,何以至此?设计上的流量因素估计过低,显然是一个硬伤,但是有了华南快速干线却依然得不到缓解,就要找“软”性的原因了:其收费标准较华南快速干线的收费标准有很大差距,以一辆小车而言,洛溪桥只是那里的1/3.因此,倘若洛溪桥现在取消收费,堵车问题可能更加严重。当然,笔者决无鼓励洛溪桥加价的意思,恰恰相反,而是认为,市政府既然要运用价格杠杆调节交通流量,就不妨下点决心把华南快速干线的收费价格降下来,找到价格上的平衡点。

  洛溪桥收费问题不会就此戛然而止。但是我想,收费的性质如果确实变了,广州市可能还需要出台正式文件,解释为什么有此改变。以理服人,洛溪桥问题终有解决的一天。

  洛溪桥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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