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陈琦钿实习生辜美绒)昨日,荔湾区正式公布了该区区直机关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本次竞岗考试的报名时间为10月21日,笔试统一在10月29日上午进行,面试安排在11月3日至4日,顺利通过考核的任职人员将于11月15日正式上岗。
竞岗者必须“闯四关”
据介绍,竞岗主要是竞争职位资格,而不是竞争具体职位。竞岗者是原荔湾区、芳村区相同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跨单位、部门竞争。
竞岗人员的资格还有明确的规定———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男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0周岁;2002年至2004年年度考核合格;2005年1月1日起至竞争上岗办法公布时,未受党纪严重警告、政纪记过以上处分;而尚未转正定级的新录用公务员,按录用时报考的职级报名竞岗。
本次各竞岗者需要通过“民主测评”、“笔试”、“演讲答辩”、“组织考察”四项考核。在11月8日前,各单位根据竞岗者这四项考核的情况,按照2:3:2:3的比例计算出每位的总成绩。领导班子再根据每一职级竞岗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一职级的竞岗者和该职级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任职人选。
“落榜”人员将被统一调配上岗
11月8日至14日,各单位将一并公布竞争上岗者的成绩,并将任职人选在机关内部进行公示。竞争不上的人员,在竞争上岗工作结束后,在全区范围内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调配上岗,暂未能调配上岗的人员由组织安排工作。符合竞岗条件但不参加竞岗的,则最后按《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定岗定员和人员安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安置。成功通过考核的人员,则将于11月15日统一正式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