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液化石油气价格不断上涨,可能出现以次充好、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的问题,近期,我省对广州、佛山、茂名、湛江等4个地区的50家气站(库)的液化石油气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50批次,其中合格39批次,合格率78%.上述结果表明,本次监督抽查广州、佛山地区抽样合格率较高,茂名抽样合格率仅65%,湛江抽样合格率为80%。质监部门建议消费者最好到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购买液化石油气,因为这两者的抽查合格率达100%,而私营(个体)企业合格率最低,仅为66.67%.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对液化石油气的密度、蒸气压、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残留物、铜片腐蚀、总硫含量、游离水等7项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除残留物项目外,其它6个项目均合格。
抽查发现,有11家企业销售的液化石油气残留物不合格。如化州市华达燃气有限公司经销的液化石油气残留物中的蒸发残留物不合格,实测值为0. 10ml/100ml(标准要求≤0.05ml/100ml),是本次抽查较差的产品。残留物不合格会直接影响到燃烧时管道或气炉喷气嘴堵塞,使气路不顺畅,影响燃气炉具正常燃烧,也会使可燃烧部分的液化石油气气量不足。
据了解,造成残留物不合格的原因有: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石油重组粉切割过重,使油含量偏高;经销单位贮罐不定期清洗,造成残留重组粉(油)太多等。 (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