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昨天(3月9日)向社会公布:为切实贯彻好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广州市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近日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督促娱乐场所进行自查、自纠、自改,整改期限为3月16日—5月31日。
据介绍,整改期间,治安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督导检查,娱乐场所如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将限期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自6月1日起,凡未符合《条例》规定的娱乐场所,一律按《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罚,该警告的警告,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整顿,决不姑息迁就。
据了解,为使娱乐场所负责人全面掌握了解《条例》对娱乐场所的硬件设施、保安员配备以及相关制度措施的要求,促进落实相关整改工作,治安管理部门从现在起至15日期间,将组织辖内娱乐场所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每次(批)场所负责人学习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天。
娱乐场所整改7招
1、在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以及停车场等重点部位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监控设备的录像资料必须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挪作他用。
2、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安装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
3、迪斯科舞厅出入口安装安全检查门和配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安检设备,由保安员负责进行安检。
4、娱乐场所配齐配足保安员。
5、治安管理部门指导娱乐场所制订和完善安全经营制度,督促娱乐场所在显著位置悬挂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的警示标志,并注明公安部门举报电话。
6、自5月1日起,全市娱乐场所统一使用《广州市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簿》和《广州市娱乐场所营业日志》。
7、娱乐场所须向公安机关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信息情况等在内的备案资料,娱乐场所备案工作必须于5月前完成。 (编辑:谭礼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