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3月20日)获悉,《广州市支持金融业发展意见的若干实施细则》自2006年4月12日起施行,对在金融商务区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的,广州市政府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广州市支持金融业发展意见的若干实施细则》将从2006年4月12日起施行。据介绍,广州将成立市政府金融业发展领导小组、市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建立市金融业联席会议制度。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研究决策金融业发展。
市金融业联席会议由市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有关同业公会及市有关单位参与,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金融商务区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金融商务区新设立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本部在金融商务区购置、自建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自用的,按照建筑物办公用途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补贴,3年内分期支付完毕。但3年期间内办公用房不得对外租售。
其本部在金融商务区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在3年内每年按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当时、当区域、当路段的房屋租金参考价30%给予租金补贴,享受补贴的3年期间内办公用房不得改变用途。
对2006年4月12日前已在广州经营的金融机构总部及地区总部,其本部在金融商务区购置、自建或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补贴。
对广州金融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给予20万-50万元的奖励,对广州金融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万-10万元的奖励。对广州金融业发展和创新有重要作用的研究成果给予3万-5万元的奖励。
在广州的金融机构总部副职以上、地区总部正职领导,每人每月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由市政府统筹提供用地建设公寓楼,以优惠价格租赁给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三项重奖
对广州金融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 奖20万-50万
对广州金融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奖5万-10万
对广州金融业发展和创新有重要作用的研究成果 奖3万-5万
三大目标
建成区域性银团贷款中心
建成区域性人民币结算支付中心
建成区域性保险市场中心和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
每年5000万力挺金融业
昨日上午,广州市召开金融工作会议。据悉,“十一五”期间,全市重点项目计划投资近4000亿元。每年,财政将拨出5000万“广州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补贴广州金融业发展。
广州金融业经20多年发展,已形成了以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为主体,其他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体系。到2005年末,本外币存款余额达11734亿元,贷款余额达7622亿元;各类商业金融机构120家,外资金融机构65家。
早在1999年,时任广州市长的林树森即提出要把广州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去年广东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应将广州建成华南地区的金融中心。当年3月9日,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表示,广州是华南地区的金融中心毫无疑问。
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广州市长张广宁明确提出,要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建设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随后,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大力发展广州金融业的意见》。
常务副市长沈柏年昨日指出,广州金融业要建设辐射全省和泛珠三角的区域性银团贷款中心;区域性人民币结算支付中心;区域性保险市场中心和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要根据国家金融形势发展,探索设立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继续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形成有广州特色的完善的金融产业政策体系。
广州市长张广宁也表示,“十一五”时期,广州必须积极稳妥发展多种融资方式,采取消费信贷等方式扩大消费,通过改善融资及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扩大出口。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投向我市重点发展的汽车、石油化工、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物流、会展、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业界反应
总部是否落户广州还看政策落实程度
对市府欲打造广州为区域金融中心而推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广州金融界人士肯定这对金融业发展是一个利好信息,但是否能促其如愿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则并非决定性因素,最终还要看对相关政策的落实程度及其它相关配套环境的改善而定。
广州某金融界人士表示,对一家大的金融机构来说,总部或区域性分部选址在哪里合适,本身是一个很复杂的商业问题,是一种纯粹商业行为。因为大的金融机构搬迁,动辄就涉及几百上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如果集中在某些区域办公,而又没有金融业务可做,那简直不可想象。应该这么说,金融机构在哪设总部,政策利好肯定是其中一个因素,但最终决定是否搬迁到某一区域,还取决于当地交通环境的改善,是否快捷便利;治安环境的好坏,是否让人放心安全;以及业务量的大小,是否能最贴近地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如果一个金融区没业务做,反而金融公司工作人员又接连发生被抢或被绑架事件,谁还敢来呢?”
一家外资银行相关人士也表示,金融业进入广州,肯定是对这一市场做了充分了解后才决定进入的。但金融业一向遵循稳健经营政策,决定是否搬迁总部,或设置区域分部,得视整个综合指数来定,“也不排除一两年内,会到广州设分行。”“是不是把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圈起来集中办公,就一定是好事情呢?”目前,农行、浦发行、深发行等已先踏进珠江新城,也有人担心网点密集分布,未必会对金融业共同繁荣有利,究竟会带来怎样的一种竞争格局,眼下还很难定论。
另一家大型金融机构相关人士则表示,对金融机构而言,总部或区域分部设在哪,对其主业业务经营并无直接影响,能影响到的只是其广泛分布的经营网点。政策若真要支持金融产业,最大的支持是政府不赖账或少赖账。现在的金融机构都已对固定资产进行了严格管理,都会考虑搬迁所需的成本和费用,然后才做决定的。
■专家意见
先给金融企业减税
陆军教授(中大岭南学院金融系主任、中大银行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广州市政府推出的这些优惠政策,很实在,很积极,有助于广州尽快成为规模和辐射能力更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在目前国内金融格局大致已清晰的情形下,广州北有上海,南有深圳,对金融企业的吸引与抢夺势不可免。广州要想能成为资金聚集规模更大、经济辐射能力更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除了对总部落户珠江新城的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等措施外,还要解决税收差距明显这一问题。比如在深圳,因为是特区,对金融企业收取15%的公司所得税,而广州市收取的比例高达33%,这一税收差别对金融企业的影响可想而知。虽说税收政策是国家定的,但广州市政府可以提出建议修改,或做出类似努力,解决税收差距这一关键。
另外,政府还应花大力气优化、创建好的商业环境,比如在交通、治安、人才等方面,为金融企业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多的交易机会等创造外部条件。如果一个地方金融企业聚集,成行成市,金融信息密集,会在信息的充分交流与分享以及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方面产生有利作用。同时,如果广州能在金融产品的衍生产品,如期货期权交易方面,建成新的期货交易中心,或者向银团贷款中心、区域性人民币结算中心等方向努力,都是可取的。广州市政府在广州金融中心的建设的规划、金融产业发展的行业指导方面还是在很多方面大有作为的。
不过,新利好政策是否有效还值得担心。早几年前,有可能把金融企业聚在一起,现在想“圈”就有点困难了。大金融机构多半已建有大楼,它们会进行成本核算,搬起来会不太容易。另外,会不会有金融机构今年来了,拿了奖励金明年就走呢?什么是大的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一些奖励措施也需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