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6日),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林树森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由副主任郑国强任常委会代理主任。
根据中央的决定,林树森已被调往贵州省工作。林树森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昨天,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表决,接受林树森的请辞,并报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考虑到林树森辞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后,常委会主任一职缺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昨日通过表决,副主任郑国强代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中央决定:林树森任贵州省委副书记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林树森同志任贵州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石秀诗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贵州省人大任命林树森为副省长、代省长
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7月19日上午在贵阳闭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决定,任命林树森同志为贵州省副省长,并决定林树森副省长代理贵州省省长;会议同时通过了关于接受石秀诗辞去职务的决定。
林树森同志基本情况
林树森同志,男,汉族,1946年12月出生,广东汕头人,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65年9月至1970年8月,在广东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系工民建专业学习;1970年8月至1984年8月,先后任广东省和平县纤维厂技术员,县工业局、工交办、县计委干部,县化肥生产办公室副主任,县经委干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惠州市(县级)副市长,惠阳地区经委副主任;1984年8月至1996年8月,先后任广东省惠阳地区行署副专员,惠州市(地级)副市长,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广东省计委主任、党组书记(其间: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任广东省广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1997年3月至2002年9月,任广东省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2年9月至2003年2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长;2003年2月至2003年3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2003年3月起,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树森同志是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 (作者:记者/陈洁娜实习生/仇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