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富士康不过是用以退为进的态势,表达了更核心、更强硬的主张:我诉的是侵犯名誉权,是报道失实,其他无所谓,不相干。
———西祠网友
我们的名誉权观念过于膨胀,不管是国家机关、官员、还是企业,人们经受不起严厉的批评。名誉权的“瘦身”,就是要人们经受得起批评,哪怕是言辞激烈的批评,而不要动辄以侵害名誉权相威胁而拒绝批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
我曾经认为,富士康赢不了官司,也会输了市场。现在发现,他们不傻。这是高明的伎俩,三千万达到了炒作目的,又火速收回变成1块,以退为进。收回来的拳头打人更疼。
———翁宝博客网友
鸿海是一家很重视名誉的企业,我们这群拿榔头的,比不过拿笔杆的。
———鸿海集团全球发言人 丁祁安
记者昨天(8月31日)从深圳中院立案庭获悉,备受关注的富士康状告第一财经记者索赔3000万元的案件有望在10月23日开庭。
前日晚上,新浪、搜狐等各网络媒体纷纷传出消息称:富士康母公司鸿海集团紧急召开高层会议,决定将向两记者索偿金额由3000万降为1元,同时撤销对两名记者的财产冻结的申请,并追加两记者的报社《第一财经日报》为被告。此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向新华社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至前晚,公司还未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一些具体手续尚未办理,要实现解封还有程序要走。
昨天上午11时左右,记者在深圳中院立案庭查询获悉,富士康起诉第一财经两记者的深中民一初字23号与深中民一初字24号的两桩案件已经排期,开庭时间初步确定为10月23日。下午法院下班前,记者再次前往查询,排期查询表中还未有关于富士康追加第一财经为被告的记录显示。另外,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没有接到通知,但不排除富士康向业务庭提交相关申请的可能。
从查询的记录来看,两人的赔偿金额并没有改动。其中状告王佑的立案流水号为:190300093170,其诉讼请求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发表对原告名誉权造成侵害的相关报道、言论;第二,被告在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报道对原告造成的影响,恢复其名誉;第三,赔偿因侵权报道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依然是2000万元。
而立案流水号为190300093172的起诉翁宝的案件,起诉要求与前者一样,只是要求赔偿的损失改为了1000万。查询记录显示,两起案件的诉讼费已经全部缴清,索赔2000万的那单诉讼费为110010元,索赔1000万的诉讼费为60010元。
又讯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至今未成立工会,深圳市已经把鸿富锦公司列入“必须在今年组建工会”的企业名单。这是昨日深圳市总工会和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的。
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组织宣教部部长滕尧东告诉记者,宝安区总工会从2004年12月起就多次发函敦促鸿富锦公司组建工会,但该公司一直没有回函。区总工会还曾两次上门拜访,与公司党委进行协商。
虽然得到企业党委的支持,但由于没有得到上级公司的同意,至今该公司仍然没有建立工会。
深圳市总工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深圳市已经将鸿富锦公司列入全市30个“必须在今年组建工会”的企业名单,并成立了以市总工会牵头的组建班子,敦促该公司在今年底前成立工会。
(编辑:付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