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龙 通讯员 蓝岚)广州市物价局昨日发布公告称,经省物价局同意,广州市国III标准成品油实行临时销售价,国III汽、柴油每升加价0.15元。不过,市物价局表示,该价格为临时销售价,此价格自2006年9月6日零时起,至该批成品油销售完毕停止执行。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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