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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200余城市爆竹禁改限
《东方早报》的报道说,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经有200多个城市对燃放烟花爆竹放开了限制,有的是全部放开,有的是有条件限制燃放。据央视报道,在31个省会城市中,已经有8个城市完全放开,有15个同北京市一样,是有条件限制燃放,还有8个省会城市禁止燃放。人民网上一篇评论文章称,从放改禁到禁改限,法律和民俗的博弈在12年间走了一个轮回。文章认为,作为民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烟花爆竹一直与城市安全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上世纪90年代起,包括北京在内的大部分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没了鞭炮似乎也没了年味,鞭炮在民俗中的地位不是一个安全问题就可抵消的,禁而不止成为法律的尴尬。十多年过去,各地顺应鞭炮解禁呼声纷纷解禁。这篇文章还称,每个民族都有超脱于物质之外的精神上的狂欢方式,对于汉民族来说,燃放烟花爆竹是硕果仅存的全民狂欢形式。强调一句,广州现在依然禁放,这篇文章拿出来读,纯属茶余饭后,各位街坊一定要遵守禁放的规定,要看烟花,看全市统一在白鹅潭燃放的大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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