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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傅欣彦报道 从9月1日秋季开学起,我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将惠及所有符合条件和免费资质的内地非深户学生。我市户籍与非户籍人口比例存在严重倒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生人数远大于户籍生数。政府为免费义务教育所支出的财政补助经费中,有一半以上将用于非深户籍学生。
根据上半年出台的我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的有关规定,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对符合我市就读条件和免费资质、在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免收义务教育杂费和课本费,其中小学每生每学年的免费标准是728元,初中每生每学年的免费标准是1042元。按规定,我市今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免费对象包括三大类:一是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深圳市户籍学生;二是符合深圳市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广东户籍学生;三是符合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政策规定,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深圳户籍待遇和取得学籍的学生。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公平性,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上述免费对象中的第二类扩大为符合深圳市人口管理“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所有内地非深圳户籍学生。
教育部门表示,非户籍生之所以比户籍生晚一个学期享受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是由于我市人口结构复杂,验核和确认暂住人口子女免费资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据了解,从我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出台后,教育部门就同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严把免费资格审核关。5月10日前,基本完成了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工作。6月10日前,完成了小学和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免费资格审核工作,市、区教育部门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相关免费补助经费。7月中旬前,完成了其他年级在校学生免费资格审核工作。7月底前,市、区教育部门已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义务教育免费补助。
根据规定,今年春季学期有的学校按免费前的收费标准向符合《广东省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免费对象收取的费用,须于今年10月底前退还应免缴的金额。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凡符合我市政策规定的免费对象将直接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