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快报深圳讯 (记者 黄学民 通讯员 周珺娅 崔军林)一伙歹徒竟开着车,专门在深圳、江门等地的五金店盗窃或者明抢共价值近30万元的财物。近日,福田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罪犯张某、陈某等五人十八年至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查:2007年1月17日凌晨,被告人张某、陈某伙同两名在逃同伙驾车来到福田区某五金店门口,威胁附近停车场的保安不许报警,同时撬开五金店的大门,搬走价值16万余元的电线逃离现场。
……
4月12日凌晨,张某等人到江门市江海区外某五金商场,以类似手法盗走价值数万元的电线。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