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资不够为脱身竟勒死卖淫女
东莞中院昨日召开宣判大会,17名罪犯判死
昨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桥头镇召开了宣判大会,对21名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宣判大会结束后,法院命令武警将黄朝火、查付兴等17名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3年7月24日早上9时许,黄朝火(25岁,江西瑞昌人)在东莞市桥头镇岭头村将卖淫女许录苹带回其女友在石水口村租住的房内,与许发生性关系后,黄因嫖资不够,许威胁要报案,黄怕事情败露,找到房内一条黑色尼龙绳将许勒死,并取走许手上带的一枚金戒指,将许的尸体藏于床下后逃离现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罪犯黄朝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时报记者 尹仁祥 通讯员 王创辉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