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湘妹的左眼会瞎掉,小任湘的奶奶廖阿婆的眼泪哗哗直掉,她拿着小孙女的大头照说:“你看,你看,她的圆眼睛,怎么会没了?”廖阿婆告诉记者,任湘刚来广州才一个多月,“过去我很少带她,小丫头和我还不亲呢。”廖阿婆忽然嚎啕大哭起来:“我只有这个小孙女啊,我只有这么一个小孙女啊!”
详细>> 发表评论>>
|
| ●为何我们没能阻止郭云杀人 |
 |
| 3岁小任湘去了!凶手郭云也去了!两条看起来似乎毫不相关的生命,殒逝在一瞬间。正因为存在着“毫不相关性”,这起“离奇”事件多日来牵动着众人的心。人们在问,这一悲剧为何会发生?事实上,这一问题的答案,也是我们一直在努力追求的。遗憾的是,从已经掌握的材料来看,还不足以回答这一问题。但是,连日来的追寻,似乎也存在着某种预示。
在我们看来,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悲剧是否可以避免?
详细>> 发表评论>> |
| ●小任湘,你的坠落碎裂了我的心 |
| 被人无端掷下天桥的3岁女童任湘,在昏迷52个小时之后,永远地闭上了眼睛。14时11分,负责抢救的医生宣布了她的死亡。一个幼小的生命停在了三天前母亲身后几步远的地方。整座城市的同情和泪水,此时都无法分担一对年轻父母肝肠寸断的悲恸。无言沉默的孩子,来不及理解那惊心动魄的一瞬,便已经悄然消逝。3岁女童任湘的死,一定沉甸甸地搁放在这座城市的心头,搁在每一个感觉到哀痛的人的心口。因为,她在问,为什么?
详细>> |
|
|
|
|
| 小湘妹已逝,凶手也早在事发时当场跳桥身亡,事情看起来已是尘埃落定,但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究竟是精神失常还是人贩子?为什么行凶后自己又跳桥?凶手已死,责任由谁来负? 发表评论>> |
| 任湘扔下桥的男子名叫郭云,贵州人,生于1980年,已于9月2日行凶后跳桥,当场死亡。据自称是行凶者老乡的老金介绍,郭云17岁时跟随其姐夫来广东开平打工,在开平期间,认识了同样在开平打工的老金。老金说,郭云2004年到深圳打工,期间结识了一个女朋友。郭云一个多月前回到贵州老家,9月2日凌晨坐火车抵达广州。 老金告诉记者,郭云平时很正常的,比较开朗,即使在深圳,还经常和朋友打电话,最近的一次电话在一个多月前,电话里,老金没听到他说什么不高兴的事情。 据金先生猜测:郭云之所以做出这么疯狂的举动,可能跟他家庭或者本人的生活经历有关……>>详细 |
| 疑凶郭云在家的最后27天(图) |
|
| 记者采访广州市脑科医院心理咨询科主任徐文军,他认为,行凶者的很多举动都不符合正常人的思维习惯,很可能是一个患有分裂症的精神病人或是旅途精神病人。有报道认为,行凶者跳桥自杀的举动,是想拐走小湘妹被发现后的无奈之举。徐文军认为,这种推论不符合逻辑。从行凶者的心理活动来分析,不外乎有两种可能,一是精神病患者,一是跟小湘妹的家人有仇。行凶者很可能一直以来就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当再次受到挫折之后,出现了性格变态,于是想通过摔死孩子这种方式来制造影响,发泄内心的不满。同时也有可能是患上旅途精神病。 |
男子天桥扔下女孩续:专家推测凶手有精神病 "小湘妹"事件:郭云大哥打工时曾精神失常 |
|
| 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的黄秋练律师接受采访时指出,此事件要追究的责任有两个: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由于此名男子已死亡,已无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是否追究民事责任要视情况决定:第一种情况,如果此事件的该名男子确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该男子已死亡,那么他的民事责任由这名男子的个人财产承担。第二种情况,如果该男子确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比如精神病患者),那么受害者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找到其监护人,然后通过法院追究监护人的民事责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