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刘先生“五一”长假返珠,发现家里电表被供电部门强拆。长期在外地工作的刘先生非常纳闷,认为珠海供电部门在没有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拆卸电表,是执行霸王合同条款,因此致电求助。 记者了解到,刘先生家住斗门井岸。因工作需要经常外出。有时一年半载生活在外地,房子基本空置。刘先生这次外出超过半年,家中电表显示,期间用电量为零。“五一”放假返珠,出现了本文开头不愉快的一幕。 记者从市供电部门了解到,供电企业对类似刘先生这样的用户采取强行拆表,是依据国家电力部1996年颁布的《供电营业规则》第三章第33条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即“用户连续6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用户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有关负责人提醒用户,较长一段时间不用电,可事先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暂停用电的手续,避免拆表的麻烦。 (编辑:刘倩) 作者:记者 陈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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